四川省文化厅招考简章
一、招考职位情况
共招8名。具体职位名称及招考对象、范围、条件见《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省级机关及垂直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计算方法按《公告》统一规定执行。
三、职位排名方式
按职位排序
四、单位及录用处室、职位职能简介
单位简介:
四川省文化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省文化工作的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及艺术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归口管理全省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六)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全省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文化交流工作。
(九)管理全省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文化稽查总队主要承担依法对文化行政部门主管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执行文化主管部门的有关处理决定等职责。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为省文化厅直属的县级执法机构。
四川省文物管理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省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对外交流以及组织拍卖文物、出境文物的鉴定等工作。
三、负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省级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并监督各项文物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指导全省大型博物馆的建设以及馆际协作、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走私、破坏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七、承办省政府和省文化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简介:
艺术处。
组织拟订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以上水准及民族特色的重点艺术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文化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展览、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艺术培训市场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前置审批的有关工作;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厅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文化产业处。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和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教育科技处)。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指导全省特色文化保护区工作;指导、实施优秀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开发和普及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报考单位网址:www.sccnt.gov.cn
招考单位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胜街19号
考录联系人及电话:
宋俊武 028-86277466 86645890
考录监督人员及联系电话:
贺立春 028-86269656